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完成全市妇幼卫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各项发展规划和目标及各级政府和卫生行政部门下达的指令性任务。
掌握全市妇女儿童健康状况及影响因素,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制定本市妇幼卫生工作的相关政策、技术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对本市各级妇幼卫生服务机构进行业务指导、监督考核与效果评价;组织实施全市母婴保健技术培训并提供技术支持;对全市托幼园(所)卫生保健进行管理和业务指导;负责全市《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工作。
负责全市三网监测、妇幼卫生服务及技术管理等信息的收集、统计、分析、质量控制和汇总上报;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管理及数据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