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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滋知识小问答Q&A

发布日期:2022-11-29发布:抚顺市妇幼保健院

什么是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人体感染艾滋病病毒后,开始免疫功能尚没有受到严重破坏,没有出现临床症状,此时称为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又称艾滋病病毒携带者或带毒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终身带有病毒,在没有发病之前,他们看起来和健康人一样,但可通过性交、共用注射器吸毒等将艾滋病病毒传播给他人。•艾滋病病人:经过潛伏期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免疫系统受到严重破坏,在不能维持最低的抗病能力时,感染者便发展成为艾滋病病人,此时常出现原因不明的长期低热、体重下降、盜汗、慢性腹泻、咳嗽、皮疹等症状。


什么是艾滋病的高危人群和艾滋病防治的重点人群?

•艾滋病的高危人群有:同性恋者特别是男性同性恋者;卖淫妇女和嫖娼者;艾滋病病毒感染者的配偶或性伙伴;性病病人;静脉吸毒人员;接受输血和血液制品者;卖血人员;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妇女所生婴儿。•防治艾滋病的重点人群是:青少年、农民工、流动人口、劳教人员。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及孕产妇应怎么办?

•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妇女最好不要怀孕。一旦怀孕,应向医生咨询,充分了解艾滋病对胎儿、婴儿和自身的潜在危害,自愿选择是否继续妊娠。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如果选择终止妊娠,应到当地医疗卫生机构寻求咨询和终止妊娠的服务。•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孕妇,如果选择继续妊娠,应到当地承担艾滋病抗病毒治疗的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寻求预防母婴传播的抗病毒药物和婴儿检测服务。要在医生的指导下,采取孕期服用抗病毒药物、住院分娩减少损伤及产后避免母乳喂养等预防传播的措施。对所生婴儿实行人工喂养,避免母乳喂养和混合喂养。并在婴儿第12个月和18个月进行艾滋病病毒抗体检测。

如何面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是疾病的受害者,与患其他疾病一样,我们不能歧视她们。国务院2006年颁布的《艾滋病防治条例》,其中的第十条明确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艾滋病防治以及关怀和不歧视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宣传教育,提倡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营造良好的艾滋病防治的社会环境。”

•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都不应受到歧视,他们应享有公民依法享有的权利和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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